400电话申请办理和续费合同
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合同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秋柳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项目:
1.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甲方有效持有并指定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1.2、产品开通后,甲方拥有对其用户管理的权利,并自行负责对用户的管理。
1.3、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服务为预付费类型,所有预付款项均不可退还,且不可转移使用用途。
1.4、提供产品套餐内容: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产品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套餐金额
|
1 |
企业通信平台 |
统一号码、分摊付费、号码绑定、自定义接听、区域策略、来电分析、黑名单、来电弹屏、来电分析等12项基础功能。(付费附加功能填写处) |
按合同期 |
800元 |
2 |
销售管理SaaS平台 |
移动/PC基础版(含CRM、企信、OA等) |
3 |
400套餐包 |
统一接入400号码: 400********
5000分钟接听通话,超出后按0.16元/分钟计费 |
本合同优惠后实际付款金额 |
800元(大写 人民币捌佰元整) |
二、付款周期、账户及合同期限:
2.1 付款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款项。
2.2乙方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上海秋柳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南翔支行
银行帐号:03002794798
2.3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如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服务期限将续展,续展期与本合同服务期相同,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本合同有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4 当400套餐内分钟数使用完,甲方应及时续费,否则系统会自动停断通信服务,续费周期不低于12个月。通信服务停断7天仍未续费,表示甲方已放弃继续使用400号码及相关服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甲方的义务:
3.1甲方确保自己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地方政策。
3.2甲方知晓,因国家法律和运营商政策限制,400号码的开通需要资质审批流程,因此400号码的生效以正式开通为准。在正式开通前甲方不得将该号码用于任何形式的宣传或广告等,以免因号码未能开通造成相应损失,如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3甲方应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甲方应按400电话落地运营商要求填写《企业400业务受理单》、《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400业务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等表格,保证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并加盖企业公章。
- 甲方付款后,需在30天内提交完整证件。届时若甲方未提交证件或要求延期开通,则乙方不再为甲方保留本合同指定400号码,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可更换同等类型的其他400号码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责任。
- 如甲方所提交的企业信息有变更(如更名、过户、注销等),应及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所申请的400号码不得私自转让、转租、转售,若经核实实际使用方非甲方,运营商将收回号码使用权,并且不退还余额。
3.5 甲方应确保自己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时,甲方使用者的电脑、耳麦等设备符合乙方推荐的最低配置,同时应确保甲方使用者的电脑无毒、无恶意程序、接入互联网的畅通性。定期对使用者的电脑做杀毒、查漏洞、查恶意程序的维护工作,以确保使用“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服务的通畅性。
3.6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系统平台从事违法活动,乙方有责任配合公安等司法机关调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7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产品款项,按时为已经购买的产品续约,经乙方催收仍未及时付费而导致的利益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乙方可据此中止为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如甲方迟延付费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3.8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购买产品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9甲方所购产品需在服务期限内使用完毕,合同期结束剩余通话时间将清零,未开通产品将终止。
3.10 甲方应确保所使用的“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完全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如违反国家信息安全要求的任意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讯诈骗、散播反动言论、散步淫秽色漆言论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或引起的第三方投诉、行政/司法机关的调查等,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连带责任关系。
四、乙方的义务:
4.1乙方将严格遵照相应的合同内容为甲方提供规定时限内的产品服务;
4.2乙方将定期对运营服务器做例行维护,例行维护前48小时将以书面、web网站、email、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
4.3乙方负责“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系统平台和使用者客户端软件的稳定可靠和持续运营,同时不断提升服务器的运营能力,确保所提供的服务高效、稳定、持续。
4.4乙方负责维护“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 ”系统平台的数据库的数据安全、通话质量,同时系统为甲方提供已使用的服务清单查询功能。
4.5乙方承诺甲方在使用“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时所产生的所有业务呼叫号码、客户相应信息数据的完整、安全和不被人为泄漏,并不断的通过技术安全手段,提升数据的安全性。
4.6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服务中断为计划中断,否则为非计划中断。月度计划中断时间不超过2小时。
4.7乙方有义务多次、及时通知甲方所使用“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产品即将到期,所购服务全部或部分即将使用完毕。
4.8 乙方如遇上游企业价格调整或整体运营成本上涨,有权对产品体系、价格体系进行调整,甲方应遵照相关通知执行。
五、免责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由于电信运营商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
5.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甲方申请人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5.3由于甲方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为产品续费;
5.4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6由于甲方在办理开通““企业通信与销售管理SaaS平台””的一个月内未产生通话记录而导致的关停,乙方不承担责任。
5.7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六、 其他约定:
6.1甲方购买的产品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甲方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通讯管理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甲方利用本产品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活动时,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6.2因运营商线路故障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服务中断,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3乙方保留对其网站所有说明性文档的解释权。
6.4乙方应该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通知甲方续费,甲方应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确认续约,否则视为不再续约。
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原则基础上补充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签约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
乙方:上海秋柳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4000194988 |
经办人: |
经办人:王华 |
地址: |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佳通路31弄2号520室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